广骏公司车辆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2 信息来源:广骏公司

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就采购2辆上汽大通MAXUS G10 2021 2.0自动智享版(车型配置详见附件)诚邀合格的经销商参加报价。

一、报价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车辆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经销代理商,并能在广州地区内提供售后服务。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所销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车辆所配备的任何动力装置均实行车辆厂家负责制。交车时必须同时交付车辆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二、比选报价书要求

(一)报价期限、联系人及地址

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可在2021101912时前到我司领取报价书。领取报价书时,请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2021101912时前,将以下资料密封在信封内,送至广州市白云区飞鹅路2号广骏公司。资料如下: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某人经办本项目的授权书(如非法人直接经办)、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报价书内容

    以领取的报价书为准。领取报价书后,请在相应的项目填上内容,如无,请在该项目的相应位置填写“无”。

    填写电子版报价书时,请避免改动报价书的基础结构和格式,如有相关事宜需说明,可在报价书的“五、其他”处罗列。

三、评定成交标准

以总价报价最低者优先的原则,选取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如出现相同的总价报价,赠送的增值服务、礼品的数量和价值越高者优先。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购车指标由我方提供。

(二)由于本项目不接受同一法人主体下(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或法人相同)2家及以上单位同时报价,如出现法人主体相同的投标人,只对首先完成登记的单位发放报价书,对其他单位则不再发放。

(三)车辆保险由我司购买,报价时请考虑该因素。

          (四)本项目不设保证金。

(五)本项目的比选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bus.com/ )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飞鹅路2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13632181296

邮政编码:510405

 

 

 

 

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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