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中山大道东490号自编204号等物业出租项目(第四轮)
发布时间:2019/12/19 信息来源: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方”)就中山大道东490号自编204号等13个物业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本次招租的内容

1.1物业情况:中山大道东490号自编204号等13个物业出租项目,具体面积如下:

中山大道东490号二楼204房面积72.05平方米;

中山大道东490号二楼205房面积40.57平方米;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01房面积13.88平方米;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08房面积20.61平方米;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09房面积31.2平方米;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10房面积28.21平方米;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11房面积31.33平方米;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12房面积42.17平方米;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23房面积78平方米;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29房面积31.53平方米;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30房面积53.11平方米;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31房面积23.09平方米;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32房面积40平方米;

1.2竞价最低租金标准:

中山大道东490号二楼204房第一年租金为3819/月起;

中山大道东490号二楼205房第一年租金为2150/月起;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01房第一年租金为708/月起;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08房第一年租金为1051/月起;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09房第一年租金为1591/月起;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10房第一年租金为1439/月起;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11房第一年租金为1598/月起;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12房第一年租金为2151/月起;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23房第一年租金为3978/月起;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29房第一年租金为1608/月起;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30房第一年租金为2709/月起;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31房第一年租金为1178/月起;

中山大道东490号三楼332房第一年租金为2040/月起。

备注:竞租方每月租金报价不得低于以上最低租金标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1.3租赁合同期:最长不超过2021610日。

1.4租金价格涨幅:租赁合同期内,起租第一年度的月租金按承租方竞得价确定,第二年起每年度的月租金在上一年度的月租金基础上按3%上涨;

备注:

1)承租方不能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第三方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否则招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返还。

2)承租方进行装修装饰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3)如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前中止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4)因上级有关部门不予出租等政策性因素或招租方经公司决策造成该项目无法招租,本次招租自动无效。报价单位须承诺自愿放弃对我司的一切追偿权利。

5)由承租方负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并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不能用作经营餐饮、汽车维修、娱乐、化工、仓储、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以及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允许的项目。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住宅等其他用途。禁止在租赁场地中存在搭建阁楼、留人住宿、电线裸露及乱接乱拉、没有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室内停放电动车及违规给电动车充电以及“三合一”“二合一”等违法违规行为。

1.4本项目分独立13个物业进行公开招租,本次招租每个物业分别选定1个符合资格的承租方,承租方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可兼报兼中。

1.5本次出租物业按现状进行交接。

2、意向承租方的资格条件

2.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

2.2意向承租方近三年经营不亏损、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2.3有以下三种情形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本次物业招租: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②与招租人或其关联单位(集团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存在未了经济或法律纠纷的。

③在以往与招租人或其关联单位(集团直属各企事业单位)的物业租赁中存在拖欠招租人或其下属单位租金、管理费等款项,且在本次招租报名截止日期前尚未缴清的。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报名、领取招租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3.1报名(招租文件)时间:20191220日—2020110日(节假日除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3.2报名(领取招租文件)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马岗顶4号三汽维修中心三楼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拓展分公司(253/542线瑞宝乡总站);

3.3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3.3.1 意向竞租人身份证原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3.2近三年经营无亏损记录证明(格式自拟)。

4、竞租时间和地点

4.1应租文件递交时间:2020113900930(北京时间);

4.2竞租时间(应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13930(北京时间);

4.3递交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马岗顶4号三汽维修中心三楼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拓展分公司会议室。

5、承租方必须足额提交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必须在竞租日前1天到达招租方帐户。

6、本次招租将于本招租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竞租。届时请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并携带身份证以供查验。

7、招租方将不负责承租方准备应租文件和递交应租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招租方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8.1 招租方名称: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招租方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88号东兴大厦西座

    联系电话:020-87640532

    联 系 人:周小姐

    邮    编:510075

                                               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2019年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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