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总部办公打印复印设备租赁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25

比选公告

采购人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广州市越秀区东园横路60号集团总部办公打印复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办公打印复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集团总部办公打印复印设备租赁服务

12个月

9.5

2)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比选文件中“用户需求书”;

(3)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报价。

2.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分公司比选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有富士施乐、佳能、柯尼卡美能达、理光等至少两家主流品牌的销售代理商和认证的售后维修站资质。

3)具有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商务平台入围供应商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3.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225日至20201212:30(北京时间)。

4.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gzbus.com)自行下载。

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2012日11:00-12:30(北京时间),广州市越秀区东园横路60号二楼207会议室。递交时间截止后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拒收。请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响应文件

6.比选会议时间和地点:202012日14:30(北京时间),广州市越秀区东园横路60号二楼207会议室。

7.本项目的比选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gzbus.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8.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在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gzbus.com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作为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供应商有约束力,响应供应商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加盖公章)并按澄清或修改文件载明的方式回复至采购人。响应供应商如在规定时间内无书面回复则被视为同意澄清、补充、修改文件内容。

9.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响应供应商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0.特别说明

1)本次比选不受参与比选的报价人数量限制,即响应供应商或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期限并予以公告,也可以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比选方法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择优选定,确定为成交人。

2)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成交候选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11.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2009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园横路60号


附件:1.比选须知(/uploadfiles/2019/12/20191225150400934.pdf



采购人: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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