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度零星工程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2024年年度零星工程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C23ZHD006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佛山市
(四)项目内容:2024年年度零星工程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通过本次招标选取1家年度房屋建筑工程类和1家市政工程类施工服务单位。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兼投但不能兼中。标段为最小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标段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标段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如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的,两个标段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按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本次招标的两个标段每名投标人可只委派同一个项目管理团队参加投标(但应满足标段的工作要求)。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下:
(1)若某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为其所投标标段号最小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若某一投标人在其中一个标段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放弃其余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资格,经评审的后续排名单位上升递补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5)若某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另一标段的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另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另一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中标人。
标段1(房屋建筑工程类):广州公交集团及下属单位单个项目立项金额5万元(含)以上且工程施工费预算在20万元【不包含20万元】以下的小额房屋建筑工程类施工服务。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翻新改造、装饰装修、加固、防水补漏等。
标段2(市政公用工程类):广州公交集团及下属单位单个项目立项金额5万元(含)以上且工程施工费预算在20万元【不包含20万元】以下的小额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服务。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场站和公交站台维修、交通标线标识、标志牌、给排水工程等。
注:本项目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均无法保证实际工程数量,具体数量和工程费用由各项目委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委托,投标人报价时需考虑相关风险。
(六)暂定项目总金额:
标段1(房屋建筑工程类):370.00万元
标段2(市政公用工程类):380.00万元
(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八)详细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九)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十)本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后,由中标人与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年度零星工程施工(框架)合同》后,由中标人与各项目委托单位逐项签订具体《零星工程施工(委托)合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除特别说明外,同时适用于标段1和标段2)
(一)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投标人承接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标段1: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标段2: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五)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标段1: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标段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不可兼任其他岗位。
(七)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招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招标人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十)已完成投标登记并获取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通过以下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否则视同未完成投标登记。
(二)投标登记服务费:500元整/标段(投标登记后服务费不退回);服务费默认开具电子发票(发票联系人:邝小姐;发票联系电话:020-83022061)。
(三)获取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邮件须注明本项目名称,并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作为附件发送(邮箱地址:zcgs@gzzcs.com;投标登记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81977069):
1.《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提供pdf格式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的word格式文档;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为投标主体时提供);
3.投标登记服务费缴纳凭证。
(四)缴纳投标登记服务费账号:
(转账时注明“投标人单位全称ZC23ZHD0068投标登记服务费”)
账户: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大酒店支行
账号:8110 9010 1330 1428 156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B区智采公司504室。
注: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数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可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现场递交 地址和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B区智采公司504室(收件人:岑先生、联系方式:020-81977069)。②如选择邮寄纸质投标文件,请提前安排时间邮寄,务必保证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地址(以签收时间为准),并及时将“项目名称+快递单号”发送至招标人邮箱:zcgs@gzzcs.com。③因邮寄导致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达,以及邮寄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五、本项目公告信息发布媒体
信息发布网站: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gzbus.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s://www.gzzcs.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登记截止时间。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投标登记咨询)、卢先生(招标文件咨询)
联系电话:020-8197706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
电子邮箱:zcgs@gzzcs.com
发布人: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