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东晓南路420号(泰沙大厦1-4层)101房、201房、301房、401房及空地物业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4 信息来源: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现有广州市海珠区东晓南路420号(泰沙大厦1-4层)101房、201房、301房、401房及空地物业出租项目。该项目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挂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参加应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出租广州市海珠区东晓南路420号(泰沙大厦1-4层)101房、201房、301房、401房及空地物业。
(二)项目编号:GZ2025RD1011482。
(三)物业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东晓南路420号(泰沙大厦1-4层)101房、201房、301房、401房及空地。
(四)出租面积:8584.1682 平方米。
(五)租赁期限:12年
(六)免租期限:6年按“每年免租一个月”的方式操作,即每一年度租期的首月作为免租月,免租租金按合同首年月租金标准免租一个月,累计免租期为6个月。

(七)租金年递增率:不含管理费,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八)招租底价:含税首年租金451,145元/月。
(九)出租用途:其他 (出租用途为车库及政府部门核准的有关用途。)

二、意向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并合法存续不少于两年(含),实缴注册资本达人民币3000万元或以上的企业法人,且在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前一个月内,意向方银行账户存款余额每天达人民币3000万元(以银行流水为准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为准)。

(三)意向方须具有经营1年或以上并现仍在经营的、面积累计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物业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出租方有权实地考察现场。
(四)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五)意向方须承诺历史与现状与出租方、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或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各级单位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偿的账款,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六)意向方须知悉并签署《重大事项提示函》及《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

(七)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 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三、项目招租公告时间及网站:

(一)招租公告时间: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5日

(二)招租公告网站: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具体招租披露事项详见该网站公告附件)


https://new.gemas.com.cn/project/details?noticeId=new_pro_GZ2025RD1011482&subjectId=GZ2025RD1011482


(三)招租公告网站:请扫下列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布的二维码,查看项目招租公告(具体招租披露事项详见该网站公告附件)



四、项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809775441。


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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