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多功能展示交流中心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09

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代理机构”)受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委托,对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多功能展示交流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参与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CFB2025021

(二)项目名称: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多功能展示交流中心项目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933-939号冷链1楼综合服务大厅

(四)包组划分及各包组比选内容、规模和最高参选限价:

1. 包组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包组,参选人应对所有比选内容进行报价。

2. 比选内容、规模:本项目为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多功能展示交流中心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建筑面积108.8m2。规划设置序厅、企业发展历程(企业介绍墙、智慧仓储LED、产业布局、合作伙伴)、党建文化区(含直播功能区)共三个展区。此次比选包含交流中心的整体设计、施工建设、制作外立面等费用,同时包含展厅隔墙、天花、前台柜拆除,以及窗户、门拆除修复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

其中:

主要的设计工作内容:

1)负责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备选型、现场技术指导、服务;

2)协助比选人办理工程前期相应的报建、报批工作;

3)负责项目施工阶段精装修、水电等的深化设计,并编制竣工图;

(4)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施工部分:

1)负责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具体以比选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完成工程保修并配合比选人及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等工作;

2)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需根据比选人审定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预算具体内容以比选文件、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3)负责工程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比选人对结算的审核;

4)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建手续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5)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3. 施工总工期:自开工之日起90日历天内。

4. 最高参选限价:449,674.70(其中装饰工程最高参选限价为242,861.48元;电气工程最高参选限价为206,813.22元),其中不可竞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3,493.41元,暂列金额为10,651.89元。

本次最高参选限价包含设计费用,设计费用在其他项目费用中计算。其中设计费最高参选限价为人民币17,095.59元,(其中装饰工程设计费最高参选限价为9,071.49元;电气工程设计费最高参选限价为8,024.10元)。设计部分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参选人自主报价,设计费参选报价不得高于设计部分的最高参选限价,设计费总价包干,合同价不做调整;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不因设计工作量调整及工程造价的变化而变化,设计费结算按合同约定。如结算价高于参选报价,按参选报价结算,结算由比选人审核设计费已包含了后续项目变更的设计工作量,项目概算内产生的变更调整不再另行增加设计费。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参加比选的意思表达清楚,参选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参选人(若联合体参选,指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参选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参选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设计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独立参选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比选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选,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①国内参选人设计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参选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的要求设置。比选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参选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五)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参选,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参选人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按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参选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参选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参选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参选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参选人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参选人为成交候选人的,参选人应在比选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参选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六)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由设计方提供)要求:参选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为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香港专业人士参选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比选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七)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要求:参选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八)参选人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九)关于联合体参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

1.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应以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按附件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选,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选。出现上述情况者,其参选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参选将被拒绝。

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参选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4.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比选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比选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参选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联合体参选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无特定要求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参选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参选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十)参选人(若为联合体参选,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参选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参选提供的《参选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若为联合体参选,各方须单独提供《参选人声明》)。如不同参选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按无效参选处理。

(十一)已完成参选登记并获取了比选文件。

三、获取比选文件

(一)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参选人通过以下获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否则视同未完成参选登记。

(二)参选登记服务费:300元整/套(参选登记后服务费不退回);服务费默认开具电子发票。

(三)获取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邮件须注明本项目名称,并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cxfwyxgs@163.com);

1. 《获取比选文件登记表》(详见比选公告附件),提供pdf格式盖章扫描件和可编的word格式文档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为参选主体时提供);

3. 参选登记服务费缴纳凭证。

(四)缴纳参选登记服务费账号:

(转账时注明“参选人单位全称CFB2025021参选登记服务费”)

(如无法注明全称,则注明单位关键信息,如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则为创服公司)

账户: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

账号:3602000109202590328

四、递交参选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参选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参选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59时00分;

(二)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9时30分;

(三)参选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59时30分。

(四)参选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7楼开评标室。

五、本项目公告信息发布媒体

信息发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gzbus.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参选登记截止时间。

七、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人联系方式

(一)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柳工、陈工

联系电话:15013911511、1882648090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7楼

电子邮箱:cxfwyxgs@163.com

(二)比选人(委托人)信息

比选人名称: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31188-396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黄埔大道东884号南方智媒大厦22层(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人名称: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时间:2025年10月9日

比选公告附件:

1.获取比选文件登记表

2.联合体协议书

3.参选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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